財稅講座「保險菁英必備的保險稅務規劃能力」~齊名揚 講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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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文/ 1656 蘇家鏵 業務經理、1656 鄭曜文 業務主任、1663 呂佳穎 業務經理
心得分享:
文/1656 蘇家鏵 業務經理
擁有房產的家庭,在保險規劃,是常常解決未來可能產生的稅賦壓力或確保財產依照指定意願分配:
1、預留稅源,(針對遺產稅)透過指定壽險受益人,理賠金可以不計入遺產總額,用來支付其他應稅資產(例如房屋)的遺產稅。
2、指定分配(對抗特留分和遺囑):保險金的受益人是契約指定的,可以超越遺囑和特留分的限制,確保特定子女(或非親屬)能領取特定的金額,達到精準傳承的目的。
保險在父母贈房的規劃中,主要的功能是提供流動性的現金(預留稅源),以應對繼承時產生遺產稅或在生前移轉時(贈與買賣)協助子女籌措稅款或價金。
由於不動產屬於非流動性資產,遺產稅卻是立即且龐大的現金需求,透過人壽保險理賠金,不計入遺產總額的特性,為繼承人準備一筆「專款專用、快速取得的現金」,以支付遺產稅。
人壽保險不計入遺產的優勢要滿足以下的條件:
1、具有壽險性質
2、指定受益人
3、單純性(避免實質課稅原則)
保單規劃具有長期性與保險目的,而非單純的資產移轉意圖,才能夠穩健發揮保險的稅務優勢。
文/1656 鄭曜文 業務主任
這堂「保險菁英必備的保險稅務規劃能力」課程,讓我對保險與稅務之間的連動有了更深的理解。
以往我們多半著重在保障與理財功能,但透過老師深入解析保單強制執行、遺產稅與贈與稅的課稅實務、以及最低稅負制的影響,讓我意識到稅務規劃在資產傳承中的關鍵角色。特別是「保單實質課稅八大態樣」的說明,讓我學會如何提前預防稅務風險,並運用保險設計達到節稅與傳承的平衡。
整體而言,這門課不僅補足了我在稅務知識上的不足,也強化了我為客戶提供更全面規劃建議的能力。
文/1663 呂佳穎 業務經理
這次上齊名揚老師的財稅課,讓我重新整理了許多原本只停留在概念層面的法條與脈絡。
大學法律背景在課堂中再次被喚醒,重新閱讀相關規定時,有種回到校園專心研讀的熟悉感。雖然內容龐雜,無法做到百分之百掌握,但至少能理解七到八成的重點,對目前工作與未來發展都有相當助益。
儘管身邊目前具備相關資產配置需求的客戶並不多,但具備這些專業知識本身就是必要的準備。如果不是考量費用,其實會願意再次進修。公司能提供這樣的學習資源,確實非常難得而且值得參與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