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36期
  1. 公司訊息

公平待客專題:嫁人的女兒

一個寒流來襲,跟平常一樣上班日的早晨,冷冷的辦公室長廊,剪影遠處站著一個人,原以為是同仁忘記帶識別證無法進入辦公室,走近看清楚,才發現是保戶臨櫃申請理賠。

請她進入辦公室並奉上熱茶暖暖身,她慢慢地從文件紙袋拿出文件,要申請她老公李先生的身故保險金,日前她已經電話通知我們,公司已經郵寄理賠申請書及提醒她必備文件,請她郵寄就可,可是她不放心,還是親自來一趟公司臨櫃送件。

立刻幫她受理案件,發現保單身故受益人指定為「法定繼承人」,再由除戶戶籍謄本發現他們夫妻有二名子女,但理賠申請書及其他文件只有他本人及兒子,並無她女兒文件及簽名。善意提醒李太太:「保單身故受益人指定為『法定繼承人』,依契約條款規定,法定繼承人之順序及應得保險金之比例,適用民法繼承編相關規定,所以配偶及子女應均分這筆保險金」,此時李太太面顯不悅的說:「嫁人的女兒怎有資格分保險金?」。

原來老一輩長者仍有「嫁人的女兒」不能繼承財產的觀念,我馬上提供表格供李太太參考並解釋民法之規定,李太太雖仍不悅但已能了解接受。因為本案件指定身故受益人為法定繼承人,有配偶及2名子女,依契約規定應由3位繼承人均分,各得1/3,依現有資料只能先給付配偶及兒子的部分,餘1/3就待補齊女兒的資料再行給付。

保險契約應依契約之約定受益人給付保險金,不能因保戶的不了解或要求而有所改變,事後與李太太聊天得知,李先生早年從事自行車零件生產,算是經營有成,但保險觀念不好,還好經公司業務同仁再三解說保險的重要性,才投保本張壽險保單,李太太說:「還好有這張保單的保障,因為後來產業外移,李先生生意一落千丈,財務出現問題,公司也收掉了。他特別感恩公司的快速審核理賠,協助她度過難關」,我說妳應感謝的是當年鍥而不捨努力給你們保障的業務小天使。

現在金融服務業都在力推公平待客原則,公司依訂約公平誠信原則及注意與忠實義務原則,不因保戶的不了解而不公平的對待保戶,最終嫁人的女兒,還是得到該得的保險理賠金。